營養師國考・選擇題

114年第2次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20題

題目

經公告應取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之業者,依規定未取得驗證及取得驗證後如違反食安相關 規定之處分,下列何者錯誤?
  1. A.
    未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
  2. B.
    未開立電子發票致無法為食品之追溯或追蹤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 元以下罰鍰
  3. C.
   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,且情節重大者將廢止其驗證
  4. D.
    已取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之業者若經廢止登錄,一年內不得再重新申請

官方答案

B

題目來源:114-2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20題。計分以官方答案及正式更正為準。